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兆利國際租賃 

租車須知

▲租車事項:

●本公司營業時間為 09:00~21:00。

●最晚取還車手續辦理為 21:00 ,營業時間外恕不接受取還車服務。

●本公司禁止代租形式,承租人須為實際用車人,如衍生一切 租金 / 罰單 / 停車費 / etc / 營業損失,
   皆有 承租人負責,請三思後行,保障自我權利。

●會員禁止同時預約承租多部車輛!如有發現,本公司將有權取消承租預約單。

●日租金為24小時制,若逾時歸還,逾1小時以上者,每小時收取依門市公告為主,逾6小時以上者,以一日租金計算。承租人如欲續租,敬請在『約定還車 3 小時前』通知本公司 (本公司將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)。

●行駛里程:車輛24小時行駛最高里程為 400 公里,逾最高里程者,國產車每一公里加收10 元;進口車每一公里加收50元累計。

●油料:依照本公司公告之『里程費收費標準』支付,收費方式依門市公告為準。

●短租車輛租約期間所產生之ETC通行費,將由遠通電收計算於還車時收取費用。
 

▲預約訂車:

1. 預定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,本公司得以同等級車輛替代。

2. 承租人於預約取車時間前未告知本公司,逾時達 1 小時未取車者,本公司保有變更轉租他人之權力。

3. 欲取消訂車,於預定取車日前一日告知,將沒收1000元定金費用。

​4. 欲取消訂車,於預定取車日未通知取消,不退予訂金費。

 

※ 取車當日若因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因素(以中央氣象局發布狀況為準則)時,
     可退回訂金全額或保留訂金全額 30 日。

※ 訂金若以匯款方式退回,需扣除手續費 100 元,取車時需攜帶本訂金單。

★當承租人自願提前於合約上還車時間歸還車輛至指定地點時,因原承租車時間已保留給該承租人,即使提早歸還亦無法立即轉租他人,故將不予退費!

地址:台中市大里區文心南路1227號
電話:04-2406-1366
jhaoli668101@gmail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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